第171章 刘秀(上)

第171章刘秀(上)

八人用过膳,又闲聊了一会。

叔父的妻子去洗碗,刘秀的大哥刘伯升和叔父高谈阔论。

“叔父,我等汉室后裔,竟居此乡中,汉高祖大人见了,不知会做何想。”刘伯升摇头叹气。

“伯升,不可多言。”叔父摆摆手,“莽公加冕宰衡,建立明堂、辟雍、灵台,为天下学者建大宅一万,如今正是天下太平之盛世,有贤人莽公,乃是汉室之幸哉。”

“唉。”刘伯升长叹一口气,“只可惜伯升一腔抱负,无处施展,听闻莽公招揽天下之才子至长安,连那匈奴外族都派遣使者归顺朝贺,国之盛也,伯升却不能为国出力,真乃大遗憾。”

两人文绉绉地谈起家国大事来,无非是在称赞王莽的圣贤和才能,以及对自己满腔抱负不能舒展的遗憾。

这就是刘秀的大哥刘縯,字伯升,是一个锋芒毕露的人,史书上记载他“性刚毅,慷慨有大节”,其实就是看不起务农这种体力活。

他满脑子想着当官,到处结交贤士,参加所谓的才子聚会,这钱都是他的叔父刘良出的,后来甚至后来还从刘秀那里要钱,靠着刘秀种田务农来支撑他的生活开支。

在得知王莽窃国后,他更是将自己比作汉高祖刘邦,把只知道种田的刘秀比作刘邦次兄刘仲,常诽笑刘秀。

路明非根据两人谈话的内容推断,此时应该是公元四年左右。

这一年王莽49岁,加号宰衡,位在诸侯王公之上,他还奏请建立明堂、辟雍、灵台等礼仪建筑和市、常满仓,为学者建造一万套住宅,网罗天下学者和有特殊本领的几千人至长安,大力宣扬礼乐教化,得到儒生的拥戴。

他将自己打造成一个治国平天下的贤良圣人,诸侯、王公、宗室都上奏请求加赏于他,公卿大臣九百人为他请奏加“九锡”,朝廷连事情的真相都没搞清楚,就把象征着至高无上礼遇的“九锡之命”赏赐给他。

此刻天下看着一副外族朝拜的太平盛世,殊不知,那些匈奴外族都是王莽用重金贿赂而来的,“天下太平”的折奏是王莽自己派遣了八位“风俗使者”去各地考察后,回朝廷吹嘘出来的。

所有人都站在舞台上照着王莽的剧本演戏,以为这真是千年一见的太平盛世,王莽是一个能和孔夫子相提并论的大圣人。

而在下一年,也就是公元五年,平天帝病死,王莽更是直接立年仅两岁的汉宣帝玄孙刘婴为皇太子,太皇和太后面对群臣的压力,只得让权于他,他变成了“代理天子”,群臣称呼他为摄皇帝。

这个时候舆论才急转朝下,让各地的刘氏氏族不满,次年多处有小起义,掀起乱世之风。

然而这些东西都和现在的刘秀没有关系,在路明非的视角里,刘秀又拿起了锄头,出门往田里走了。

“果然种田的基因是遗传在中国人的骨子里的啊。”路明非感叹道。

他其实也蛮喜欢种田的,他特爱《鲁滨逊漂流记》,每次看到鲁滨逊从那艘破船里搜刮出了什么,对自己的住所进行了升级,种下农作物收成,他就觉得特别爽。

烈日当头,刘秀进入了农田,拿起手中的锄头挥舞。

忽然,视角内的画面急转而变,原本杂草丛生的农田,变成了种满小麦的田野。

那视角中稚嫩的手,变得风尘仆仆,长了不少茧。

“哥哥!哥哥!不好啦!官爷来抓你啦!”忽然,女声响起。

“伯姬,不要慌,慢慢说。”

一个焦急的女孩进入视野,她急得直跺脚,朝着刘秀挥舞手臂。

“官兵方才进了家中,说是要擒拿罪人‘刘秀’入狱。”刘伯姬满脸不安,“快跑吧哥哥,他们就在家中询问,我是从茅厕偷偷跑出来的,恐怕他们马上就会过来。”

“我又没触犯法条,跑什么跑。”刘秀大手一挥,“你让他们尽管来,若是我入狱了,那这普天之下还有王法么?”

说着,阳光瞬间消失,变成了阴暗潮湿的牢笼。

光线黑暗,地上铺着一层干草,连床都没有,石块磊成的墙壁上有一个碗口大的方块窗,一缕阳光透过方块窗照着进来,光束中尘糜浮动。

“放我出去!放我出去!”嘶哑的声音大喊着,“我是冤枉的!你们身为官府,怎么能乱抓人呢!”

刘秀的双手被拷上镣铐,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

“小子,你吵什么吵!给老子安静点!”一个粗鲁的声音从后面穿来。”

“我是被误抓进来的!我什么都没干!他们凭什么抓我!”

“呵,你误抓进来管老子什么事!再吵,老子把你腿打断!”

“我是清白的,和你们这种罪人怎么能相提并论!“

“还清白的,小爷还是清白的呢。”不屑的笑声传来。

“放我出去!放我出去!”

“爷叫你别吵了!”

啪的一下,刘秀倒在了地上。

那一脸横肉的光头壮汉把刘秀推倒在地。

“你!”

“你什么你!有本事来打你小爷啊!”

话音落,刘秀便和这人扭打起来。

可几个回合下来,竟是丝毫占不到上风,这光头壮汉一连把刘秀推倒,还在他的衣服上吐了一口唾沫。

刘秀生气,大吼着朝壮汉冲去。

那壮汉竟是玩阴的,一个撩阴腿,踢在了刘秀的双股之间,刘秀吃痛,蜷缩着倒在地翻滚。

光头壮汉又往他身上吐了一口唾沫。

“嘶看着都疼”路明非为刘秀默哀起来。

这次入狱他就是被冤枉的,起因是他的哥哥的一个朋友犯了法条,为了减轻刑罚,牵连到了他,把他给送进了监狱。

这可真是倒霉,人在田中耕,锅从天上来。

他只想种他的田,有什么错?

视角变得更阴暗了,油灯燃烧。

监牢里漆黑一片,刘秀躺在茅草堆上,地上用陶片刻着划痕,四条竖痕,一条横痕为一组,一共有两组外加三条竖痕,看样子他在监狱里已经待了13天。

他裸露在外的手臂上有淤青,似乎没少和人打架。

室友也换了一个,不再是那个光头壮汉,而是一个被割掉了耳朵和手指的瘦小男人。

一束皎洁月光从窗外照射进来。

刘秀翻了个身,看到了一个小男孩白嫩的脸蛋。

“交换么?”小男孩问。

小男孩的头发束起来,头上顶着黑色的冕,穿着一身冠服,袖子比手还长。

短暂地对视后,刘秀并未搭理他,而是闭上了眼睛,视野里一片黑暗,听干草的声音似乎他又翻了个身。

但是紧接着,他吃痛地叫一声,手抬起来揉了揉额头。

他猛地站起来,朝后退了数步,大声喊道:“你是什么妖怪!”

“我可不是妖怪,我是你的弟弟呀。”小男孩盈盈地说:“哥哥,看来我不在的日子里,你过得很狼狈呢。”

“你胡说!我只有妹妹,没有弟弟!你到底是什么!”

“我叫刘仲,当然是你的弟弟。”

“胡扯!我二哥才叫刘仲!”

“此刘仲非彼刘仲。”

“管你是什么刘仲!你这妖怪,想要干什么!”

“都说了我不是妖怪。”小男孩往前走一步,又问道:“交换么?”

“交换?你这妖怪,别和我胡言乱语,我可是汉室后裔,你若敢伤我,看汉高祖大人饶不饶你!”

“那你就是不交换喽。”小男孩无趣地摇摇头,“算了,我还以为你很想出去呢,看来你还想在这儿多待几个月。”

“等等!”刘秀忽然叫住他:“你能让我出去?”

“如果你愿意和我交换的话。”

“你想要我拿什么和你交换?”

“生命。”小男孩居高临下地看过来,眼里带着几分戏谑,“只要你拿生命和我交易,我就帮你出去。”

“果然是妖怪!”刘秀忽然掐了一段法诀,拿手指对着小男孩:“呔,妖怪看招,急急如律令,太上老君快显灵!”

一阵凉风吹过,空气变得安静,两人头顶仿佛有一群乌鸦飞过。

“哥哥,你这是从哪里的小人书上学来的伎俩?”小男孩有些无语地看着他。

“急急如律令,太上老君快显灵!”

“.”小男孩一脸没救的表情,用看白痴的眼神看过来。

“你这妖怪法力居然这么高强!”

“哥哥,咱说实在不行,就重新投次胎吧。”

“.”刘秀盘腿坐了下来,闭眼沉思。

良久的沉默,他睁开了眼,小男孩的大眼睛出现在眼前,把他吓得身子直往后仰。

“哥哥,不交换我就走了。”

“你真能让我出去?”

“当然。”

“可我把命给了你,我出去又有什么用呢?”

“要不这样吧,我们换一个交易条件。”

“换什么。”

“你把命给我。”小男孩一字一句认真地说着:“我让你当皇帝。”

两人面无表情地对视了好几秒。

“切。”刘秀不屑地咂嘴,“当皇帝,我还当玉皇大帝呢。”

他摆摆手,“走吧走吧,有多远走多远,你哥我要睡觉了。”

他又躺在了干草上,合上了眼。

“哥哥,明天清晨,看守会带你离开,这是我送给你的见面礼。”

隐隐的,在背后遥远的地方,有笑声响起,像是小孩在玩闹,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

视角再度转变。

穿着白袍的少年席地而坐,黑色的四脚矮木桌摆在面前,一卷竹简铺开,上面用隶书写着文章。

最前方坐着一个白发的老人,他的面前摆着黑色长矮桌,竹简堆成金字塔的形状,摆在桌面上,侧面是草席做的帘子,帘外是拱木桥和八字亭,杨柳在外飘荡,岁月静好。

“《诗》、《书》、《礼》、《易》,我已要求你们背诵过了,刘秀,你且起身。”老者淡淡说道。

“是,老师。”刘秀应声而起。

他的声音变得成熟了许多,站起来看得很高,史书中记载他“高七尺三寸”,按西汉的换算方式,刘秀大约有1米7多,在古代这种营养匮乏的地方,算得上高个子。

看来他是去长安求学了,他入长安后投书国师刘歆,在刘歆的推荐之下顺利入了太学,因为钱没带够,他和同生一起凑钱买了驴,租借给别人以赚取学杂费。

路明非旁听着一起上课,台上的老学究文绉绉地讲着文言文,听起来晦涩难懂。

课堂结束得很快,下课后,三个少年来到刘秀的面前,有一人脸蛋未脱稚气,约摸只有十一二三左右。

“文叔兄,我们四人来长安半年有余,似还没去观过长安之繁华,今日大夫子提前结束授学,择日不如撞日,不如我们去逛逛长安。”

“转眼间已有半年之久,真是光阴似箭,岁月如梭。”

“文叔,你意如何。”

三人隐隐以刘秀为主。

“可。”刘秀笑着答应道:“我早就想去长安的街上走一走了,今日天高气爽,我们四人便结伴而行。”

四人起身,朝学堂外走去。

这三人是邓禹、强华和严光,都是才俊之士,其中邓禹便是那稚子,刘秀的二姐夫是邓家的人,所以他们俩算是亲家,很聊得来。

邓禹虽比刘秀小六岁,却能背诵诗书,谈论有新义,很是成熟,和刘秀是倾心之交。

四人走在长安街,自刘邦创业以来,长安已经经过八位皇帝的扩建,建筑宏伟,长安街本就可同时跑马和马车,王莽篡汉改年号后,更是重新修建长安街,使其变得更加宽阔,中间还留了一条新皇帝出行的专用御道。

长安街两侧种着四季常绿的繁茂树木,街上男女老少簇簇拥拥,熙熙攘攘,四人走在林荫旁,边走边看。

忽然,持戈的带甲卫士占据了道路,将人群往道路两旁驱赶。

执金吾端坐马上,由羽灵郎簇拥着,威风凛凛地巡视着京城。

刘秀四人被卫士赶到一旁。

“真威风啊。”他说道。

“想不想比他更威风。”

世界静止了,骑在马上的执金吾表情得意。

“妖怪,你又来了。”刘秀转头,穿着华服的小男孩映入眼帘。

“哥哥,交换么,你可以比他更威风,比他更不得了。”

“我才不呢,你就想要我的命是吧,话可说清楚,我可从来没答应过和你交换。”

“那你为什么还是踏上了长安的求学之路呢?明明在家乡种田就可以了。”

“我只是想去京城看看。”

“阴丽华啊,阴丽华,确实是很漂亮的女人,你一介农耕,怎么配娶她呢?去长安读书回乡镀一身金,随便混个官当当,岂不是门当户对?”

“哼。”刘秀冷哼一声,扭头不看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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