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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章 番外:九万里风鹏正举

泰州位于大陆的东南方位,东面临海,与蓬莱列岛隔海而望。

每个月都有巨型楼船往来大陆与蓬莱列岛之间,为大陆带来蓬莱的珍珠、珊瑚、药草,也为蓬莱带去大陆生产的布料、香料、各种稀奇古怪的工艺品。

首府七川县有水流款款而过,好似一条条绸缎舞动而成,因而这里也被人叫做玉带城。

谢毓蘅就是玉带城的居民。

她今天起了个大早,换上便于出行的衣服,就兴冲冲出了门。

她年方十五,正是要长成为亭亭玉立的少女的年岁。不过谢毓蘅生性活泼,成日里还是满县城地到处跑,当自己还是那个小孩子。

不过,反正家人也纵着她。他们还挺高兴,觉得女儿如此能折腾,说明她身体好、健康,将来做什么都有底气。

刚拐过第一个街口,谢毓蘅尚且还在左顾右盼地寻人,就突然被人从后方拍了一下肩。

“啊呀!”

她吓得叫了一声,兔子般蹿开一步,这才心有余悸地回头,见到一张带笑的脸。

少年清秀干净、眉目温和,总是被城里的人夸赞是“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可唯独谢毓蘅才知道,这人捉弄起自己来时蔫坏。

像现在,笑得温和无害,眼里分明又有促狭和得意。

少女沉下脸,哼道:“宋琦,吓着我你一定很得意吧?”

少年见她不快,连忙收了笑,讨饶道:“是我错了,不该吓唬阿蘅。”

谢毓蘅坚持着瞪他,却没坚持过三息的时间,就噗嗤笑出来:“呀,你当真了?那么我赢回来了,下次看你还敢吓唬我!”

“不敢了不敢了。”宋琦松了一口气,又见她笑若桃花、鲜活可爱,自己不禁红了耳朵。

他轻轻拉起谢毓蘅的手,说:“城外的商船该要到了。你不是说想去看表演?再不走就错过了。”

谢毓蘅立即蹦起来:“快走快走!”

两人手牵手往城外走去。

谢毓蘅和宋琦是青梅竹马,前年又订了亲,现在是名正言顺的未婚夫妻。

她拉着心上人的手,一时快走,一时又小步跑,更像只没有耐心、活蹦乱跳的兔子了。她一路跑,还不忘左顾右盼地去看四周有没有什么新鲜事,结果新鲜事没瞧见,反而惹了熟人的调侃:

“谢家小娘子又同宋小郎君出去玩了!”

“多大的姑娘了,还跟个孩子一样没个定性,不怕宋小郎君嫌弃你?”

宋琦一听,急了,连忙解释:“阿蘅这样很好,没有更好的了!”

街坊邻居都齐齐笑了。

谢毓蘅有些害羞,抓着未婚夫的手,跑得更快了。

远远地,她听见邻居们的闲聊话题漫无边际地扩散开去。

有老人在感叹:“现在的后生都大大方方出门喽。我小时候啊,人们都还很看重男女大防,便是未婚夫妻也不能随意牵手出门。”

是这样吗?谢毓蘅不禁放慢脚步,偏过头去细听。

说话的人是玉带城里有名的长者,德高望重、为人正直,还写得一笔好字,人人都很敬重他。

听闻他年轻时有奇遇,到如今活了一百一十六岁,神智依旧清明,还能出来走动走动,身体很是硬朗,是真真正正的老寿星,连县太爷来了都要多敬几分。

要说老人家有什么缺点,便是上了年纪,有些太爱唠叨以前的事。每每到了这时候,大家也就耐心听着。

也有小孩子好奇地问:“为什么未婚夫妻都不能牵手?阿娘说我不能随便牵女子的手,只能牵未婚妻的手呢。”

老人喜欢有人仔细听他说话,就捋捋花白的胡子:“男女大防嘛……废了五六十年的东西,等你长大了去翻历史书,才能考究个明白。”

“所有未婚夫妻都不可以牵手吗?”小孩儿发挥了好奇和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天性。

“这个……唔,假若双方年岁差得多,其中一个还是同你一般的小囡囡,那却也是无妨。”

老人眯起了眼。从那双满是褶皱、晶体混浊的眼睛里,有属于回忆的情感渐渐氤氲开。

“我小时候啊,是在我们泰州谢家家主府上做事的。不过我那时候太小,家主人又心善,便只叫我陪府上的女郎玩耍。”

这个开头太熟悉了,大家耳朵都听起茧子了。不过谢毓蘅倒是每次都暗暗自豪,因为她与长者都出身谢家呢。

虽然说泰州谢家早已风流云散,却终究是有迹可循、可供瞻仰的先祖风光。

老人说:“女郎比我大两岁,很小的时候就订下了未婚夫。那是……我想想,是交州白城卫家的郎君。人人都夸他俊俏有风度,是美玉良才,可他要比女郎大十岁呢,哪里是未婚夫,根本像兄长带着自家淘气的妹妹。”

“女郎淘气起来,就像……”

老人家一双眼睛到处瞧,很快对准了谢毓蘅。

他一跺拐杖,高兴道:“对了,就跟阿蘅似地活泼!阿蘅好啊,像女郎!”

谢毓蘅一时辨不出这是夸是贬,只好眨了眨眼。

众人不禁哄笑:“像阿蘅啊?哎哟,那未婚夫可有的受了。”

老人也笑呵呵地。

可笑着笑着,他又抹了抹眼睛,说:“可是苦啊,女郎苦啊,家主也苦啊。没过几年,先是那卫家郎君全家没了,接着家主和夫人也没了。女郎被京里来的人为难……那么小小一个人,就懂得把我们托付给下一家,然后带着一个护卫,一个人离开了玉带城。”

老人家眼睛红了。

众人慌了,七嘴八舌地开始安慰,说女郎吉人自有天相,想必在京中过得很好。

老人却固执地摇头:“要是女郎过得好,她必定是要回来看我们的。可她一去啊,就再也没有消息……可怜,可怜啊……”

谢毓蘅呆呆地听着。

不知怎么地,她脱口而出:“您别伤心呀,说不定那位女郎是变成仙人了呢?”

——阿蘅,不要乱说话!

——子不语怪力乱神!不知道的事,能胡说吗?

世上有“遇仙”的传说。老人们总说,仙人真的存在,妖魔也真的存在;他们说百年前的山野不能随意行走,因为那里栖息着会袭击人类的残忍妖兽——除非你有仙人的保护。

人们都在责备谢毓蘅胡说,可老人却猛地抬起了头。

他苍老的面容上发出一种充满期盼的光:“啊呀,小阿蘅也这般觉得?我有时也想,万一,说不定,也许……”

他喃喃道:“我时常想,怎么就偏偏是我活了这么久?我那批老家伙都活得挺长久,是不是就是女郎保佑?前些日子老七家的还念叨着,说祖祠那头有不知道谁烧了香,也许……”

人们给唬着了,都以为是阿蘅小孩子胡说,惹得老人家犯了痴病。

谢毓蘅不得不留下来,老老实实地守着不知道高她多少辈的曾曾曾叔祖,直到大夫来看诊,确定说老人家什么事都没有,小姑娘才大大松了一口气。

可是,时间却溜走了。

玉带城的城门已经彻底打开,第一批满载货物的车队已经到了城里。它们插着“蓬莱”的旗帜,证明车上的货物来自蓬莱。

谢毓蘅好不失望,又羞又愧,垂头丧气地对着宋琦:“对不起,是我胡说八道,结果耽误了去看节目……明明阿琦专程早起陪我……”

她伤心极了,又恨自己连累了未婚夫。

少年哪里介意这个?他本来就对表演没什么兴趣,只不过是为陪她、看她高兴,哪里是为了责备她、让她伤心?

他忙哄道:“无事,无事。我们现在去,还能见识一番商船。听说他们换了新的商船,比原先的更气派,不比表演好看?”

谢毓蘅性子单纯,被他哄得高兴起来。

两人又手牵手,往城外走去。

他们走的是东城门。

说是“晚了”,其实也不过辰时三刻,四处还弥漫着雾气,草尖的露珠也尚未滴落。春草已绿,黄莺啭喉,一枝杏花横出,点缀在古城的青瓦与白墙之间。

道路一直穿过东城门,铺到了城外更远的地方。

整齐平坦的青石板路上,货车井然有序地排着队。这些车都有四个车轮,加厚的车厢底是空心的,里面有谢毓蘅看不懂的复杂装置。她只看见连轴带动车轮、车尾有圆筒冒出薄薄的白雾,这些货车就自己往前走了。

她平平淡淡地看着,身边的宋琦却蓦然激动起来:“最新的木牛流马!原来真能不用牛马,自己就能跑动起来,真是厉害极了!”

货车上有人高声笑道:“郎君好见识!”

谢毓蘅不由佩服起宋琦来。

“阿琦,木牛流马怎么能自己跑动呢?”她问。

宋琦兴奋得面上晕红,眼睛不住地盯着车队,口中解释:“其中原理我也不甚明了,只大致知道是用一种名为‘墨晶矿’的矿物作为燃料,带动车底的装置转动,就好像有人推动一样,便能让车向不同方向移动。”

谢毓蘅还是没大明白,但这不妨碍她觉得心上人很厉害。

“你对这些不感兴趣是不是?那便讲个故事给你。”宋琦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听说啊,无论是木牛流马的技术,还是海上远航的飞天巨轮的图纸,都传承自仙人。”

“仙人?”谢毓蘅果然兴奋起来,“真有仙人么?”

“我没有见过,不过……谁知道有没有?”宋琦若有所思,“我父亲就曾说,他听太祖爷爷说过,原来这世上真是有仙人的,大家都知道。但不知道为什么,一百年前开始,渐渐地就再也没人见过他们。”

“啊……”

谢毓蘅失望起来,她还想知道仙女长什么模样呢。

她猜测:“是不是仙人回到天上的仙宫去啦?”

“也许是这样吧。”宋琦也有些遗憾。

郊外空气更是清新,薄薄的晨雾如同细密的春雨,令人肌肤舒爽。杏花、梨花、桃花都开了,似阵阵轻红浅白的流云横在翠林中,煞是好看。

谢毓蘅被一枝格外好看的桃花迷了眼。她松开宋琦的手,兴冲冲地跑过去,口中还喊:“阿琦你等着,我要折一枝桃花送与你!”

宋琦哭笑不得,心想他何时喜爱桃花,明明是她爱得紧。

“阿蘅你跑慢些,小心摔了!”

“不会!”

谢毓蘅跑到桃花树下,伸手却发现够不着。她踮脚蹦了几下,仍是没捞到花枝。

眼看就差一点点,小姑娘一急,又用力大大地蹦了一回

这回倒是捞着了花枝,可她也失去了平衡,抓着花枝就往旁边摔了去。

“呀!”

“阿蘅!”

少年少女一个惊慌、一个着急,真是危险万分的时候,却有人不合时宜地一笑。

笑声清润好听,好似春雨打湿桃花。

谢毓蘅双手紧紧握着花枝,本以为会屁股剧痛,没想到等了半天却没等到。她小心翼翼地睁开眼。

透过她手中繁丽的桃花,她见到了一张明珠生辉般的笑颜。

“小心些。”她扶她站起来,又伸手在她头顶一拂,就摘下两片绿油油的桃叶。

谢毓蘅呆呆地看着她。

救她的人——或许“救”这个字用得有些重?——一位年轻的白衣女子。她年约二十出头,素衣乌发,通身的装饰只有发上一枝结了红艳果实的树枝,和腰上缀着的半枚玉佩。

可越是这般无所修饰的简单装束,才越衬出她春日飞花般既清且艳的容色,还有山风般自在自然的举止。

一言以蔽之——谢毓蘅从没见过这般好看、好看到了超乎她想象的人。

这不单是容貌的美丽,更是一种说不出的通透无暇、明亮又温暖的气质。

“谢、谢谢你。”谢毓蘅红了脸,有些结巴地说,“我、我叫谢毓蘅,是玉带城人士,虚岁十六,那是宋琦,是我的未婚夫……”

女子又噗嗤笑出来,小姑娘才发现人家根本什么都没问,她自己傻乎乎地把来历说了个一清二楚。

她愣愣地一扭头,见宋琦也正无奈地看着他。少年的神情可以理解为:阿蘅,你又犯了瞧见好看的人就语无伦次的老毛病。

不错,年方十五的谢毓蘅小姑娘……乃是堂堂正正一名容颜痴迷者,最近有一新词为她这类人作注,曰:颜控。

她脸更红了。

但谢毓蘅胆子大,心一横,就巴巴地问:“姐姐,你从哪里来呀?你要去玉带城吗,我可以给你当导游。”

宋琦:……

他捂住了脸。

女子笑得更开怀。纵然如此,她也是好看的;花枝从半开到盛放,难道会因之减色么?

她亲昵地摸了摸小姑娘的头。

“真是巧了,我也姓谢,我叫谢蕴昭。”她说,“在我小的时候,我也是在玉带城长大。”

咦,真的么?可她怎么没有印象?莫非那时候她还没出生?谢毓蘅这么一想,真是懊悔得不行,恨不得在父母面前滚个三圈,央他们让自己提早出生几年。

还是宋琦谨慎,说:“您来是要走亲访友?您住哪一处,我同阿蘅为您引路,也请您坐下喝一盏茶,好谢谢您方才搭救阿蘅。”

谢蕴昭笑着看他一眼。这少年分明是想探听她说话的真假,却说得这么漂亮,也是个聪明人。

“不用啦。”她说,“我已经祭拜过了亲人,也看望过了旧识。现在,我要离开了。”

祭拜……

谢毓蘅心中不禁为她感到难过。想一想,要是她失去了亲人,该有多难过啊。

“那姐姐你要去哪里?”她感到了一丝格外的、莫名的亲近,“今后你还会回来吗?”

“要回来。不过……那应该是很久之后了。”她笑了笑,“我和其他人要去很远的地方,远得我也不知道往返要多久。也许很快就能回来,也许要等很多年。”

很多年是多少年?谢毓蘅还没有太多关于时光的概念。

她问:“坐那个……木牛流马能不能快一些?”

“木牛流马?”谢蕴昭怔了怔,恍然道,“啊,是那个……也许还是太慢了吧?因为那个地方实在太远了。”

“噢……”谢毓蘅只能遗憾地叹一口气。她又仔细地想了一想,忽然眼睛一亮,双手捧着那枝开得正好的桃花,往前递出去。

“姐姐,你拿着这枝桃花吧。”谢毓蘅高兴地说,觉得自己聪明极了,“带着故乡的桃花,就算不能很快回来,也能感到好受一些。思乡之情很苦呢,书上都这样说。”

宋琦不禁道:“阿蘅,那分明是……”

“哎呀,我再给你折一枝。”小姑娘摆摆手,“你别这么小气。”

谢蕴昭忍不住,再度笑出声。

“谢谢,我会想念玉带城的。”她接过桃花,盈盈一笑,笑颜比花枝更美,而且是一种不会凋零的、如同被阳光爱重的光辉熠熠的美。

“阿昭。”

有人如此唤道。

谢毓蘅一扭头,发现道路旁的送别亭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出来。

那是一名发色奇异、容颜殊丽的青年。他一袭月白道袍,高大挺拔如林中苍木,分明含了笑,眉目间却又带了一丝疏远的凉意。

他的头发是银灰色的。

谢毓蘅听说过这样奇异的发色。那是被称为“塞外人”的外族,大多生活在西边和中原,像玉带城这样的东南城市可不多见。

他也好看得难以用言语描述,而且气质与面前的姐姐有些相似。但谢毓蘅被他远远看了一眼,就觉得有点发怯,只能局促地束着手脚,像被夫子捉住开小差时一般。

“阿昭,该走了。”

他走到谢蕴昭身边,自然而然地牵起她的手。两人相视一笑,虽没有其他动作,目光流转间的亲昵与依赖却如春风般无处不在。

谢蕴昭有些得意地说:“瞧,我收到了桃花,是蘅娘子送我的。”

青年便又看了谢毓蘅一眼。

谢毓蘅莫名缩了缩脖子,更局促了。不过这时,宋琦两步跑了上来,紧紧握住了她的手。

小少年像尚未长成的小豹子,瞪眼看着青年。

青年怔了怔,却反而莞尔一笑。这一笑如云破月出、风散流云,是积雪融化后带着凉意的初春花开。

“你是她未婚夫?很好。”他说,“就该这样。”

说罢,他信手一招。两人根本没看清他的动作,只觉微风吹拂,那一只修长苍白如玉石雕琢的手里就多了一枝杏花。

他将花枝递到谢蕴昭面前:“送你。”

谢蕴昭简直要笑得喘不过气:“枕流,你竟然和一个小姑娘斗上了!”

他神色自若:“有何不可?任他是谁,休想比我待你更好。”

“好好好,你最好。”

谢蕴昭揽过花枝,怀中一红一白两处娇艳,却都不若她笑意明媚。

“对不住了。这是我道……是我夫君卫枕流。”她冲两人眨了眨眼,“我和他也是未婚夫妻过来的。那我们就此别过,祝你们二人恩爱携手、白首到老。”

像春雨携着飞花,这对神仙眷侣也如飞花飘过,消失在了柔柔的春日郊外。

剩下两个少年人同时“啊”了一声。

“阿琦,阿琦!你看见了么?我方才……不是幻觉罢?”

“我……我也看见了!”

两人面面相觑。

谢毓蘅呆了半天,突然又用力一拍手,“啊”地叫了一声。

宋琦被她吓一跳:“怎么了,怎么了?”

小姑娘揉着自己拍疼的手掌,急急道:“你还记得我曾曾曾叔公说的那段往事么?百多年前泰州谢家的女郎,还有卫家的未婚夫,还有那个说不定他们是成为了仙人的传说……”

“不是传说,是你的猜测。”宋琦本能地纠正了一下。

两人还是呆呆地对望着。

半晌,谢毓蘅高举双手欢呼了一声。

“太好了,他们果然没有死,还成为了好好看的仙人!”

宋琦也长出一口气,笑道:“原来世上果真有仙人,也算解了我一桩疑惑。不过……”

“……仙人要去哪里呢?”

……

修士们即将离开这个世界。

自从百年前魔气消散,天下再无魔修,也没有了愿力,世间便只剩下修炼灵力的修士,还有不会灵力的凡人。

数十万年来,天下都是灵力、愿力并存的局面。百年前的变局可谓前所未有。

也是因此……天道运行也发生了变化。

人道气运兴盛,贤能之人接连诞生,好似春日野花一夜开满山崖。人世王朝中兴,民智开启,又借由科举制度和四通八达的商路,揭幕了一场新的鼎盛繁华。

丰饶了数万年也停滞了数万年的人世,出现了变化的苗头。

天道垂怜凡人,于是此世的法则开始排斥灵力和修士。

但这并非修士的绝路。

因为曾经被断绝的升仙路……重新开启了。

传说数十万年前,修士可以飞升成为真仙,去大千世界中遨游。但不知为何,发生了“绝地天通”的灾难。

修仙之路逐渐断绝。为了护持此方世界,道君作为最后一名真仙,坐镇须弥山顶,让自己成为了天道的化身。

他这一守,又是十几万年。

然后……才有了灵蕴他们的故事,也才有了十万年后的今天。

百年前,当修士们认识到这一变化后,他们再次召开了群仙会。列位大能汇聚一堂,探讨未来出路,最后他们得出结论:用一百年的时间,从凡人的记忆中退出,并且铸造法器,率领众位修士离开这里,去往另外更适合修士生存的世界。

事实上,纵然有天道约束,但仙凡实力、寿命差距太大,原本就不该挤在一处生活。

硬要挤在一处,就算一时行得通,但终究会发生如须弥山崩、佛国倾塌的事情。

大能修士一念成魔,给众生造成的伤害就是绵延数万年、甚至可能永远无法弥补的。

而在最初,佛国为何一定要与道君争锋?就是为了统合天下之力,重新开辟修仙路,离开这个世界。

否则……天道早晚会让修士彻底灭绝,以实现人道的真正兴旺。

百年前的群仙会,谢蕴昭与卫枕流也参加了。他们也都赞成这个决定。毋宁说,谢蕴昭努力促成了这个决定的达成。

她曾经在地球生活过,明白没有修士的人们可以做出怎样灿烂辉煌的成就。尽管会有诸多苦难,可那是一个不断向前、不断变化的世界,而非数万年都凝固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当中的死水。

她还提出,希望能将一些实用的道法转化为凡人能用的技术,帮助他们迅速自立发展。

帮助人道兴盛,无疑是顺应天道之举。天道降下气运,也能让修士们获益。

于是这百年中,修士们的任务就是一边铸造离开这方世界的法器,一边想办法为凡世留下足够的馈赠。

其实他们拿走了无数灵力和天地精华,也本就该反馈世间。

而不知是否天道安排,十万大山中发现了大量矿石,能够代替灵力作为燃料,让凡人也能从中受益。

人们将这种矿石命名为“魔晶矿”,后来渐渐传成了“墨晶矿”。

能飞行也能航行的巨型商船、可以代替畜力的木牛流马、更加高效的农耕与畜牧技术、更有效更坚固也更节省人力的水利工程技术……

一一实现。

再加上凡间从百年前就开始大兴的科举制度、女官制度,还有以南部三州为代表的商人为提高政治地位而做出的努力……

在种种势力的博弈之下,一个全新的世界已经初初拉开了序幕。

百年已过,人世中兴,飞舟将成。

而谢蕴昭等人……也该真正离开这个世界。

在离开之前,她和卫枕流一起回到了故乡。他们去了交州,也去了泰州,去看那些与百年前并无差异的景色风光,也去一一分辨那些截然不同的新生事物。

谢蕴昭抱着花,自觉像个大号的散花天女。

她想了想,大大方方地将花交给旁边的人:“枕流你帮我拿着。”

卫枕流负着双手,微微一笑:“有什么好处?”

“好处就是……”

谢蕴昭仰起头,在他唇上一吻。他欣然接受了这个邀请,揽着她将这一吻延续至缱绻绵长。

“……这般好处,实在深得我心。”

他轻啄她的唇角,接过了烂漫花枝。道法护持下,这些鲜花能一直陪伴他们身侧。

“阿昭接下来想去何处?”

“再去其他地方看一眼。”谢蕴昭说,“顺便么,也将其他人接回来。”

……

十万大山。

百年前的永夜之地,而今已然是一片连绵青山。苍白的树木不见了,黯淡幽暗的角落也被阳光照亮;云雾横在山间,同任何一处山脉都没有区别。

大山之中,有许许多多蚂蚁似的人在前前后后,辛勤工作。

“离远些,远,远……好,预备——放!”

——轰!!

山体被炸开。

碎石滚落,烟尘乱飞。山体之中有深茶色的矿石露出,引得人们一阵欢呼。

“成功了!这里真的有!”

“探测得真准!”

“要给达达和阿拉斯减记一大功!”

几名凡人的工匠高兴不已。

在山间的大石头上,有一只苍青色的大狗端正坐着,头顶站了一只明黄的鸭子。

“欧呜欧呜!”

“嘎嘎嘎!”

在道法的作用下,没有任何凡人对“我竟然被一只狗和一只鸭子指挥”而感到奇怪。在他们眼中,那是两名知识渊博、能干勤奋的探矿大师。

阿拉斯减与达达奉命在十万大山中帮忙,教授凡人开采墨晶矿的方法。它们也喜欢山林的环境,成天玩得不亦乐乎。

当年愿力消失,对达达没有丝毫影响,但阿拉斯减失去了天犬的能力。

可对它来说,这似乎毫无烦恼。因为它还是能和师父、谢蕴昭、达达生活在一起,每天都能吃好吃的——嗯,上班的时候不能。

不能修炼愿力,那就继续修炼灵力。它还是快快乐乐的一只阿拉斯减。

达达更不用说。它可最喜欢指点别人了。

“达达,阿拉斯减!”

谢蕴昭落在树海之巅,笑道:“该走了。”

大狗和鸭子抬起头。

一个展翅,一个抖了抖皮毛。

云生雾绕,两只灵兽转眼消失。

剩下迷茫的工匠们呆立半晌,最后发出惊呼:“大师去哪儿了?!”

……

扶风城。

又是一年一度的瑶台花会。众商铺推出了各自的代表队,成日里在台上表演,吹拉弹唱、说书演戏,一个比一个心思奇巧。

其中有一个偏僻的表演台,四周观众寥寥无几,颇受冷落。

可台上的人却表演得兴致勃勃。

年轻的公子腰悬明珠宝剑,摇头晃脑地做出一副夸张神情,“哇呀呀”地冲着对面的老头冲过去。

“啊呀呀呀——老贼休得猖狂!”

对面的老者须发皆白,好似传说中的老寿星,长长的白眉毛简直快拖了地。不过他面色红润、中气十足,还能反手一个大鹏展翅,威风凛凛回道:“你这后生好大狗胆!”

两人就在台上缓缓周旋。

宛如一老一少两只斗鸡。

台下只有一名观众看得仔细。她身穿红衣,妩媚天成,正认真鼓掌,发自内心地感叹:“演得真好!公子真厉害,真君也好厉害!太精彩了!”

旁边路过的观众投来诡异的目光:美人是真美,可眼也是真瞎。这么浮夸无聊的节目,哪里厉害精彩?

但这三人完全沉溺于表演的乐趣中,怡然自乐得很。

远远地,从人海中走来一名负剑女子。她形容冷艳、细眉微蹙,步伐极快,游鱼般经过人群。

她不时自言自语:

“剑阵已经完全能自动运转,捕猎海鱼不成问题,可若要实现海底珍珠的大规模开采……有伤天和,不好,不若先发展珍珠养殖……”

她旁边跟着一名青年。他容貌俊秀,还带着几分天然的无辜之感,让人感觉很好说话。但周围见了他的人大多会朝他微微一礼,足见他在扶风城中颇受尊敬。

还有人上来套近乎:“顾先生,您上次说新制成的器具可以将织锦的产量提高三成?这是真的吗?”

顾思齐笑了笑:“我会安排人在三天后统一说明。”

那人一愣:“安排别人?可您不是一向亲自……”

何燕微停下脚步,干脆道:“我们要走了。”

“啊?”那人瞠目,还很惊慌,“您二位都是扶风城至关重要的大人,这这……”

“——燕微,思齐!咦,哥哥和真君也在?”

云端降落仙人笑语。

何燕微恍然:“时间已经到了么。”

顾思齐点点头:“走吧。”

戏台上的一老一少也停了对峙,台下的绝色女子遗憾道:“看不完了。”

他们都仰起头,见到那一双道侣立于云端,身边跟着一只大狗和一只鸭子。

“妹妹!”

“公子的妹妹和妹夫来了呢。”

“阿昭和枕流来了啊。”

“阿昭,许久不见。”

“谢师姐,卫师兄。”

海风忽然加强,吹得城中众人纷纷闭眼。当他们再度睁眼,只见阳光依旧,只唯独少了几个人。

“……啊呀!大师不见了!!”

……

平京。

叮叮当当。

叮叮当当。

凿木琢石之声不绝于耳。

本来已经十分巨大的平京城,近来又要大兴土木。据说规划的新城一直要延伸到三面环山的脚下,将北边蜿蜒流过的沉璧江也一并跨过,纳于新城之内。

郊外某座香火旺盛的小庙,也免不了受到这种声音的打扰。

香樟树木撑开树冠,在烈日下投出一片清凉。树下摆了一个算卦摊,摊边摆了一个躺椅,椅子上躺了一个用书遮着脸睡大觉的人。

另一名青衣少女坐在摊位后,蔫巴巴地趴在桌子上。

“好吵哦。”她抱怨说,“这么吵,都没人来算命了。”

躺椅上的人动了动。从书本下头传出含糊的一句:“没事,反正算不算命都养得起你。”

少女托着下巴,忧伤地说:“这是养不养得起的问题吗?这是没有人找我算命的自尊问题。”

椅子上的人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那就……没有什么办法了。”

“荀——师——兄!”少女拍桌,“你想想办法,不要成天这么懒洋洋!”

青年稍稍把书拉下一点,露出一双眼皮半耷拉的懒散眼眸。他望着少女,无奈道:“我一直都这么懒洋洋啊,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

“我不管,你起来干活!”

青年用一种死鱼般的目光望着上头的香樟树冠。

“那你先告诉我……这么多年下来,我到底有没有让你喜欢上我?”他有些破罐子破摔地吐露心声,还有点耍无赖,“如果你说喜欢,我就起来。”

“喜欢。”

荀自在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好半天,他猛地弹坐起来。

“你……小川,你不能为了让我做事就骗我。”

佘小川瞪他:“什么骗?你好傻。如果不喜欢你,谁会跟你单独出门?”

荀自在傻了好半天,最后梦游似地傻笑起来。

他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敏捷动作爬起来,一下抓起摊位上的摇铃,开始大声吆喝:“神机妙算,不准包退,天下难逢的算命机会来了!”

……这样真的有用吗?佘小川用怀疑的目光看着他。

结果居然真的有用。

不远处的台阶上,一名凝望了小庙很久的青年走了过来。

他穿得很好,眼睛明亮,就是显得有些风尘仆仆,好像是才从外地来的。

佘小川很期待地问:“你要算卦吗?”

青年迟疑一下,有些不好意思:“那个……算一卦,然后打听些事行么?”

佘小川立即失去了兴趣:“唉,你是想打听事情啊。你问吧,不算卦也告诉你。”

青年更不好意思了,拱手对他们一礼。

“请问二位,这里可是冰婵庙?”

“冰婵庙?”佘小川想了想,“也算是。这里是平京第一座冰婵庙,以前放了很多赵大人生前的物品。三十年前,皇帝下令在城南兴建了一座新的冰婵庙,东西都拿了过去,匾额也摘下挂在了那一边。这里的话,就是留给人烧烧香,祈愿自家孩子也能蟾宫折桂。”

她说得很详细。

那外地来的青年则听得很认真。

“原来如此,多谢道长告知。”他又行了一礼,“再请教道长,这附近可有香火售卖?”

“原本是有的,不过老板今天有事,托我们来做。”佘小川从桌子底下搬出一捆香,“十文钱一柱。”

青年要了三柱。

荀自在一直打量着他,这会儿忽然开口:“你家中与赵大人有旧?”

青年一怔,讶然道:“这……道长如何知道?”

“算出来的。”荀自在忍着没打呵欠,“你不会是交州卫家的后人吧?”

青年更吃惊:“我的确来自交州白城卫家。”

佘小川不免好奇起来:“赵大人百年前在平京为相,你们在交州,怎么会有交集?”

青年迟疑片刻,笑叹一声。他容貌俊朗阳光,生得天生和善、容易让人亲近。若是有百年前故人在此,也许会觉得他长得很像某个生活在平京城中最后又永远离开这座城市的人。

“也不是什么说不得的事。只是曾祖留下一份手札,其中记载,他老人家甚是仰慕赵大人,敬她能以女子之身,而成为一国之相。”他说,“我虽然不曾见过曾祖,却也很敬佩赵大人。此来平京赶考,我想替曾祖也上一炷香。”

两位道长点了点头,收了钱、给了香。

青年走了几步,忽然又想起一事:他在家中翻阅手札时,曾读到过,说平京城外有“小神仙”摆摊算卦,算得极准。传闻那是一名懒散的青年带着一名青衣少女,只在郊外,从不进城。

这……

他不由回头,却愕然地发现,刚刚还在香樟树下的算卦摊已经消失不见,那两人也不见了踪影。

唯有春风经过,留下一段莫名怅然。

……

宁州,剑宗。

海边停泊着一艘黑色的大船。

大船的造型十分古怪,呈现银黑二色,又装饰了许许多多不知道有什么用的剑形装饰物。

此时,大船已经准备完毕,随时可以起航。

阳光落在船上,被折射为无数炫目的冷光。

一众黑衣剑修立在船边,望着这艘大船,一个个都像快要热泪盈眶。

“真是太漂亮了!”

“这就是我毕生梦想中的飞船!”

“要是能坐着这艘船离开,我就算被雷劈也值得!”

“滚,乌鸦嘴!你自己被雷劈去!”

一众师兄弟齐齐开始殴打这名不靠谱的弟子。

唯二的女修站在一边。

她们默默仰望。

“师姐,我觉得剑宗的船……好丑啊……”

柳清灵一脸恍惚,差点握不住手中的笔。

蒋青萝正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手里的鞭子。

“我觉得你说得对。”她缓缓道,“不然我去打碎这艘愚蠢的飞船,强迫这群剑修坐我们北斗的船吧。”

这句话她并未传音,于是立即惹来了一众剑修的怒目而视。

刚刚还在殴打同门的剑修们,此刻同仇敌忾、声嘶力竭。

“你怎么可以说我们的船不好看!”

“我们剑修的船天下无敌!”

“我们剑宗的剑修天下第一!”

一旁传来“呵”一声冷笑。

“说得对,你们剑宗祖传的‘找不到道侣’的能力也是天下第一。”

一众剑修那强壮的身躯陡然一颤。一个个顶天立地的汉子,面上接连露出了悲愤的神情。

“谁在说话?”

“石无患,果然是你!”

“你这个花心的北斗修士!”

“浪荡无耻,我们不屑承认你是个男人!”

他们纷纷声讨那名低头按玉简的青年,比刚才更加声嘶力竭。

等他们嚷嚷完了,石无患才悠悠抬头,又微微一笑。他本就生得俊俏多情,这般一笑更是要闪瞎一众剑修的狗眼。

他扬起手中玉简:“我在给道侣发消息,你们可以吗?”

剑修:……!!!

“卑鄙!”

“无耻!”

“下流!”

望着这一幕,柳清灵幽幽地叹气:“我当初竟然幻想能在这里找到灵感,我真是太傻了。”

蒋青萝安慰她:“没关系,你一直这么傻。”

“……”

一团云雾飘来。

“——石无患!柳清灵,蒋师姐!”

柳清灵大大松了口气:“可算来了!师姐快走,再待下去我眼睛都要痛死了!”

石无患放下玉简,仰首便看见那人飘飘然立在云端。

她和百年前一般无二,依旧是能让人一眼望见的清新丽色。

也仍旧站在那个人身边,好似永远不会分离。

他一笑,忽地大大伸个懒腰。

“还是去找我的森林更开心啊。好,外面新的森林,我来了!”

……

东海镇。

海边有小孩儿老老实实坐着,伸着腿,脸蛋红红地让年轻漂亮的方大夫给自己清理伤口。

方大夫一边教训他淘气,一边动作轻柔地给他包扎。

小孩儿心想:方大夫真好,谁有资格娶方大夫呢?方大夫不仅人好看、医术好、人品好,家里还是医学世家,条件也很好。

他的目光凝聚到了一旁的青年身上。

青年皮肤微黑,却是被海风日晒出来的健康肤色。他长得还不错,捕鱼的技术很好,也会读书写字。

小孩儿清清嗓子:“柯老师。”

“什么事?”柯十二声音凉凉,“背着我偷偷去叉鱼,想求饶几句逃过惩罚?”

小孩儿:……

糟,忘了还有惩罚。

唉,柯老师什么都好,就是太严苛,看人一眼就叫人瑟瑟发抖。

方大夫还是找个温柔的人在一起吧。

小孩儿默默地将自家捕鱼老师排除了候选人行列。

一无所知的柯十二则满意地点点头,认为小孩儿是知错了,正在低头忏悔。

“等你伤好之后,再好好练习。”他嘱咐道,“不要忘记我教你的技巧,也记着叫人看着你再下海。”

小孩儿乖乖点头。

方大夫有些奇怪地抬起头:“你不来看着他?”

柯十二笑道:“我要走了。”

“走……?”

“——柯师兄!”

海浪拍打海岸,海鸥盘旋鸣叫。

海滩上的方大夫和小孩儿瞪大了眼,看着人影不再的海滩。

“老师、老师难道被浪卷走了!”

方大夫一把抓住紧张得快哭了的小孩儿。

她回忆起家中传下的记录,喃喃道:“也许……是我们遇到了仙人。”

……

辰极岛。

一座十二桅的巨型楼船停在碧波海上。

北斗仙宗的九座山峰,正被人一一收起。

当他们离开之后,碧波海迷雾将散,这里将成为一处普通的岛屿……或许要更山清水秀一些。

谢蕴昭等一行人浩浩荡荡回了岛。

她拉着卫枕流,直奔天枢主峰。阿拉斯减和达达也在奔驰,达达还变成了凤凰,炫耀似地抖出了霞光。

近年新进的小弟子看见了,纷纷发出惊羡的声音,更让小凤凰得意起来。

“师父!”谢蕴昭说。

天枢峰上九分堂里,走出一个面色恍惚的年轻道人。

他披着雾灰色道袍,腰上悬着北斗掌门的信物,一张俊脸几乎要惆怅至落泪。

“太难了,阿昭,当掌门太难了……”他恍惚说道,“我当年为什么就被掌门师兄忽悠,接下了这个摊子?”

“以前别人当掌门,偶尔出出面就好。我当这一百年的掌门,真是操碎了心,什么都要管……”

九分堂中又走出两个人影。

一个是一米五的洞明峰主。她手里捧着一粒丹药,正劝他:“冯师兄,吃了这粒回能丹,你就不会这样疲惫了。”

冯延康差点落泪:“师妹,我是心累,是心累啊!!”

燕芳菲冷冷道:“打起精神,像个掌门的样子!”

冯延康:qaq

还有一个却是执风。他的修为最近突破到了归真境,也正式接任了隐元峰主一职。

他手里捧着一堆玉简,井井有条地汇报:“掌门,开船在即,您还有这件事和这件事和这件事需要……”

冯延康沉默听完。

突然,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大叫道:“我不干了,我不当掌门了!!叫王伯章滚回来啊啊啊啊啊!!!”

大狗和鸭子被他叫得震住了,都小心翼翼地看着他。

谢蕴昭笑得不行,只能扶着卫枕流的肩,说:“师父真是被王师叔坑死了。说起来……王师叔去哪儿了?”

卫枕流轻轻给她揉肚子。

“谁知道?”他也笑了,又望向那一座小小的山峰,也就是微梦洞府所在的地方。

“也许……”

五谷丰饶、蔬果处处的微梦洞府中。

池塘中有许多荷叶,荷叶下有许多游鱼。

一名散着长发、披着鹤氅的道人,正拿着钓竿,坐在池塘边钓鱼。

他青色的眼眸映着水波,泛出愉快的涟漪。

“啊——啊嚏!”

突然的喷嚏赶跑了即将上钩的鱼。

王伯章揉揉鼻子,自言自语:“师弟又骂我了。不过没关系。”

他再一次抛下鱼钩。

“他骂由他骂,我自来钓鱼~”

哼着小曲的掌门,变得更加愉快了。

风从他身边经过。

也从天枢主峰经过。

带着灵气的风拂过北斗九峰、拂过后山、拂过花鸟林木。它吹动碧波海的波涛,吹动云气缭绕,又渐渐上升,化为长风,托举着那艘巨大的楼船。

阳光从明到暗,又从暗到明。

当最后一名修士踏上甲板,楼船鼓起风帆……

谢蕴昭站在船头。

她往下看,看见无数凡人穿梭世间忙忙碌碌;往上看,看见云气由浓而淡,而阳光却愈发灿烂。

——起航!

然后阳光也终于消去,无数星子出现。

广袤的宇宙呈现在他们面前。

新的世界、新的旅途即将。

“枕流。”

“阿昭。”

他们握住彼此的手,一同面向全新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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