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赵孟华的报复

第175章赵孟华的报复

耶梦加得的消失,自然逃不过现实世界中芬里厄的感知,但反应有些迟钝的他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下意识地看了一眼传出波动的源头——包裹着夏弥的白色巨茧。

毕竟也没有过初代种之间相互吞噬的情况真正发生过,所以在确认了里面那道同源的气息仍旧存在之后,他就没有关注了,只以为是吞噬过程中产生的波动。

嗤!

一只素白洁净的玉手从内打破了白色的巨茧,旋即,整个巨茧上便爬满了裂纹,咔的一声,如同玻璃碎裂般,巨茧碎成了一堆粉末,露出了少女姣好的身姿。

吞噬了康斯坦丁的夏弥已经拥有了近乎于完全体龙王“海拉”的实力,尤其是将康斯坦丁也是掌握“力”的君主,而夏弥缺失的就是“力”,在将康斯坦丁的“力”转化为自己的“力”之后,夏弥弥补了自身的不足。

当然,之所以说是近乎于完全体“海拉”,也是因为吞噬转化效率的问题。

已知:吞噬了三分之一诺顿的康斯坦丁为1.33头初代种,夏弥的吞噬效率为70%,且2头初代种等于1头龙王,求夏弥等于几头龙王?

解:(1.33*70%+1)/2≈0.97头龙王

手动滑稽

至于夏弥吞噬耶梦加得的时候,并没有任何的损耗,毕竟她们共用一个身躯,只是意识和人格的不同,与其说夏弥吞噬了耶梦加得,不如说是夏弥与耶梦加得融合,而夏弥的意识和性格占据了融合后新人格的主体。

现在的她,不缺夏弥对陈鸿渐的爱恋以及对其他人的友情,也不缺耶梦加得的野心和威严,还有对芬里厄的亲情。

芬里厄一路小跑到夏弥的身边,趴了下来,巨大的鼻子几乎抵在了夏弥的身上,猛嗅着夏弥身上的气息。如果不是智商堪忧的芬里厄,这样的行为恐怕会被瞬间定义为x骚扰。

在确定了夏弥身上还是那熟悉的气息后,芬里厄咧着满是利齿的嘴笑道:“姐姐!姐姐姐姐!你成功了!”

“是啊,我成功了。”夏弥的眼神变得柔软了些,轻轻地抚摸着芬里厄主动低下的头颅,丝毫不在意那些尖锐的鳞片刮伤她的可能性,“芬里厄,我再过一两周可能就要离开了,这几天我天天陪你玩好不好?”

芬里厄在听见夏弥说快要离开的时候,眼中闪过不舍和委屈,但在听见夏弥说这段时间只陪他玩的时候,立马蹦了起来,将夏弥放在手心里跑到那巨型平板面前。就像是小孩子一样,没有烦恼,或者说有些没心没肺,会因为一件令他高兴的事情而忘记刚刚发生的令他不高兴的事情。

将夏弥小心翼翼地放在巨大的屏幕前,芬里厄一次性抓了一大把薯片,差不多有几百包的样子,全部扔在夏弥的面前,堆积成了一座小山。

“姐姐吃!姐姐吃!”

芬里厄用粗犷的声音说着最纯真的话语,从某种角度而言,现在的他比陈鸿渐还要夏弥,因为他的爱很纯粹,他愿意将一切奉献给夏弥,无论是最喜欢的却舍不得吃的薯片,还是自己的生命,他对夏弥的爱里绝没有掺杂除了亲情以外的任何一丝杂念,心无杂念这一点哪怕是陈鸿渐也做不到。

“对了!还有可乐!冰镇后的可乐简直是极品!”

芬里厄随手操控着空气中的水元素,顷刻间便将手中的几十瓶可乐的温度降低到3摄氏度。他查过,可乐在3度的时候最好喝,因为3c是可乐密度最低,理论上3c可乐含二氧化碳含量最高,就是说这时候喝可乐时喝进去的二氧化碳最多,对舌头最有刺激,口感最好。

但这种温度很难具体操控,哪怕是拥有顶尖的制冷设备,在冰镇可乐拿出冰箱的一瞬间就开始朝着4摄氏度升温。不过对于一头初代种来说,哪怕不是海洋与水之王,凭借对元素的掌控能力冰镇个可乐也绝非难事,要不然芬里厄也绝不会被称为四大君主的双生子中硬实力最强的初代种。(之所以不说初代种最强,是因为准确来说白王也是黑皇创造出来的)

芬里厄体长七十多米的龙躯是四大君主的双生子中体型最大的龙躯,不仅看起来高大威猛,肌肉中蕴含的恐怖力量也是难以想象的。当年四大君主反叛之时,凭借大地与山之王的“力”,芬里厄拥有龙族中除了黑皇以外最强的防御力,连黑皇的恐怖攻击都可以连续硬抗。

而且,你绝对想不到,当年的芬里厄是个灵活的坦克,力量属性点满但技巧属性也仅次于夏弥的恐怖存在。就连元素掌控方面的天赋,芬里厄也完全不输给夏弥,只是当年那个大脑被肌肉塞满像油面筋塞肉一样的笨蛋不愿意学其他几系的言灵。

夏弥接过可乐和薯片,还是原味乐事和百事可乐,手轻轻拂过微微有些湿润的眼睛。

哪怕她通过尼伯龙根到处跑,到处给芬里厄买薯片和可乐,但芬里厄依旧舍不得吃薯片喝可乐,因为他担心吃光了。芬里厄印象里的她也是很穷的,担心因为自己的口腹之欲给她带来麻烦。

“傻瓜,现在姐姐可有钱了,薯片和可乐你可以随意享用了,不用再顾及什么。”夏弥说着,手指轻轻挥舞了两下,两个直径五厘米的黑洞分别出现在夏弥和芬里厄的面前,“现在的我可以随意操纵大部分尼伯龙根,还能随意创造新的尼伯龙根呢。只要你吃完了就告诉我,我随时就可以帮你送来大量的薯片和可乐。”

看着夏弥随意摆弄着两个新创造出的尼伯龙根,芬里厄露出了孩子般的笑容。

“姐姐好厉害啊,芬里厄也想像姐姐一样厉害。”

闻言,夏弥却是娇躯一颤。

是啊,她可以让芬里厄也吸收一具龙骨十字,以加强自己的精神力,从而达到修复原本就已经受损的灵魂的地步。

不,不对。如果芬里厄用和她一样的方法吞噬龙骨十字,那么结果只有一个,芬里厄被龙骨十字里蕴含的精神力彻底摧毁灵魂。因为这种吞噬方法对于精神力有很高的要求,只有在精神力上造成了碾压,才能进行这样的吞噬。

这就陷入了一个莫比乌斯环。

只有吞噬了龙骨十字才能强化芬里厄的精神力,但没有强化过精神力的芬里厄无法吞噬龙骨十字。

就像当初明明在五十年前就已经提出了“尼伯龙根计划”,但秘党在他入学前却始终无法施行的这个计划是一样的原理。

只有施行了“尼伯龙根计划”才有杀死初代种的实力,但只有杀死了初代种才能有施行“尼伯龙根计划”的关键材料龙骨十字。这一切直到陈鸿渐的横空出世,当然也少不了夏弥、楚子航、恺撒、苏茜、诺诺等人的配合,还有路鸣泽和酒德麻衣等奶妈团的帮助,陈鸿渐才得以打破了这个莫比乌斯环。

但,夏弥也没有因此多难过。

毕竟她又不需要芬里厄去战斗,只要有那龙族中除了黑皇以外最强的防御力,足以保住他的性命,就足够了。战斗的事情,有她在。

现在的她,可以清晰地感觉到“赫尔海姆”的存在,也能听见里面不断咆哮、哀嚎着的亡灵们。要是她想,她随时敲响丧钟,让全世界响起为另外一个世界的大门门洞开的礼赞。那将是美好的一日,大海会破开,死人的指甲组成的大船从海底升起,她站在船上,看着亡灵们面对生人的世界宣泄怨恨。

说来也巧。

北欧神话里记载的海拉,“她的脸一半如神一般温和美丽,而另一半是恶鬼般腐烂狰狞”,倒是像极了原本各占据一半精神世界的夏弥与耶梦加得两个性格不同人格纠缠在一起的模样。

夏弥挥手间在空气中制造了一面“水镜”,抚摸着自己愈发白皙水嫩的肌肤,心里对提升血统时还会提升颜值这个设定感到满意极了,毕竟没有女孩子会不喜欢自己变得更漂亮,哪怕夏弥实际上是头母龙也不例外。

南方的某座城市

路明非穿着一身昂贵的西服,却带着口罩穿行在校园中。明明本应该看上去英武不凡的路明非此时却显得有些贼眉鼠眼,似乎是为了避开人群。

“哟,这不是‘大名人’路明非吗?怎么还戴着口罩进来?真把自己当明星了还是不好意思说自己被卡塞尔学院提前录取了?”矮胖矮胖的徐岩岩挺着有些圆润的大肚腩阴阳怪气道。

自从路明非成为这届唯一一个被卡塞尔学院提前录取的学生,他就成了全校的“大名人”。

这个“大名人”显然不是什么褒义词。

要知道,仕兰中学建校以来进入卡塞尔学院的都是什么人,此獠当诛榜榜首的楚子航和紧随其后的陈鸿渐,都是仕兰中学传说级别的人物,他路明非何德何能,能与这两位传说级别的学长并驾齐驱?

尤其是此獠当诛榜榜三的赵孟华是被卡塞尔学院的校工扔出丽晶酒店的,如同一条死狗一般,要多狼狈有多狼狈,更加衬托出路明非的“强大”,可以说路明非是踩着赵孟华的“尸体”被录取的。

因此,赵孟华别提有多恨了。

他恨陈鸿渐,恨古德里安,恨卡塞尔学院,但他在这三者面前不过也是蝼蚁,所以他只能将所有的怨气都撒在那次面试中唯一的成功者,也就是路明非的身上,毕竟路明非是什么样的人?要身家没身家,要学习没学习,身体素质也只是一般,想踩他一脚再容易不过,而今天的聚会就是个绝佳的机会。

现在已经是八月末了,所有人都已经得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新高三的学生也已经提前开学,所以学校是对外开放的。于是,文学社的社员们决定在分别去往大学前聚个会,看个电影吃个饭,并将集合的地点选在了学校的文学社活动室。

路明非没有说话,默默地摘下了口罩,最近听到了冷言冷语太多了,多到他已经麻木。。

这段时间以来,叔叔婶婶对他比好了不少,平时说话明里暗里都是在告诉路明非,去了卡塞尔学院别忘记把弟弟一起弄出国。婶婶不厌其烦地叨叨着,但路鸣泽这个小胖子看上去倒是很抗拒,整天拉着个脸,说他要靠自己的本事,显然是对路明非这个走狗屎运的家伙有些耿耿于怀,他有些接受不了路明非这个小丑鸭居然跳过了变成天鹅的阶段,直接摇身一变,成了翱翔于天际的凤凰。

于是,路鸣泽占据了家里唯一的那台老式笔记本。

既没有属于自己的手机,又没法使用笔记本的路明非一度和学院失联,只能靠去网吧才能联系。陈鸿渐大手一挥,直接送了路明非一台最新发售的iphone3gs和华硕f80s笔记本作为生日礼物,虽然在后世这些都是乐色,但在2009年仍是首屈一指的电子产品。

可路鸣泽似乎已经习惯了压榨路明非,强行征用他的新笔记本。但里面有很多关于龙族的资料信息,路明非怎么能借给堂弟玩?因此路明非和婶婶、堂弟关系闹得有些僵,婶婶嚷嚷着说路明非成名了就忘记亲人,尖酸刻薄的话萦绕在路明非的身边。

“差不多行了,今天是来聚会的,没必要闹成这样。”

赵孟华和煦地对着众人笑道,仿佛徐岩岩的讽刺不是他授意的一样。

不过他也不是真的要当“好人”,他早就准备好了怎么给路明非送上一份大礼了。

“陈雯雯,电影院的票买好了吗?”

赵孟华笑着看向陈雯雯,今天的陈雯雯仍然是那一身纯白色的装扮,看上去清纯又文静。

“订了,我昨天和明非一起去的,《机器人总动员》,包场。”陈雯雯轻声道。

赵孟华点了点头,暗暗地瞥了路明非一眼,眼中浮现出一抹戏谑之色,一想到今天将要发生的事情,他就更兴奋了,但这些情绪很快就被他藏在了心底。

“路明非,等着吧,我会让这次聚会变成你永生难忘的梦魇。”

(4078字)

啊,作为一个大扑街,对于昨天那章引来一众养书的书友们表示喜悦,不愧是我。

好吧,有一说一,其实当初我并没有通过标题骗你们的打算,我觉得怎么也不可能有人误会我刀了夏弥的,哪知道你们居然

那话怎么说来说?

夏弥:死的是耶梦加得,关我夏弥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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