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钱,没得退了
贺锋听到“证据”两个字,就感觉到很不妙。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证据,但他知道绝对不是什么好证据。
在联想到秦昆带过来的那两个彪形大汉。
他强自镇定,问道:“老板,究竟什么事啊?”
“什么事难道你还不清楚吗?”柳青板着脸说道,“集团给你拨款几百万,是用来发展公司的,而不是放进你口袋里的!贺总,你难道就不知道,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是要判刑的吗?”
贺锋连忙否认:“我没有!我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我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怎么可能拿公司的钱呢?”
他转头看向秦昆,愤怒的说道:
“秦昆!这些都是你跟老板说的吧?我对你也不薄,你为什么要陷害我?”
秦昆已经从包里拿出了一叠打印出来的文件,甩到了茶几上,冷笑着说道:
“是不是陷害你自己看。”
贺锋没有去看,大声说道:“这是你陷害我的,我为什么要看?”
但心里发虚,声音都有了一些颤抖。
毕竟自己做了什么事情自己知道。
柳青道:“这些东西我都看了。贺总,你挺厉害的嘛。这不到一年的时间,你就至少搂了三百万进你的口袋。按照法律,你这个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啊!”
“我没有。”贺锋只能继续否认。
“真的没有吗?”
柳青冷笑一声,拿着茶几上那些打印出来的文件,扔到了他身上:
“你自己先看一看你做的那些龌龊事,看完了再跟我说话!”
扔过来的时候,那一叠文件散开。
贺锋只是随便拿了一张,看一下那一排记录,心就凉了。
因为那是真实的。
按照这些记录去查,就能查出他职务侵占的事实。
看到了真凭实据,知道已经没法抵赖,情绪反而镇定了下来。
看着秦昆,道:“秦总监,你是我聘请过来的,我对你不薄,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秦昆哼了一声:“我是靠着我的能力吃饭,没有你的聘请,我也能找到别的工作,待遇也不会低。可是因为你做这样的事情,把该用在公司发展上面的钱放进了你的口袋,让我对那些签约艺人的努力都白费了,你知道那种失望吗?”
柳青很不高兴的对贺锋说道:
“怎么,贺总你做这样的事情被人举报了,你还觉得很委屈是吗?”
贺锋苦笑道:“柳老板,我知道我不该坑公司的钱,我有罪。可是一码归一码,你来问我的罪,我没什么好辩解的。这个秦总监,我把他请到公司来,他却这样对我,我想不通。”
秦昆要反驳,柳青抬手止住了他:
“打住,现在不是纠结这个的时候。”
他拿起一张散在茶几上的打印文件,冲贺锋扬了扬,道:“这上面的都是真的,你不否认吧?”
贺锋苦笑:“既然证据确凿,我否认也没有用了,好吧,那些都是事实。”
“你侵占公司财产超过三百万,这个数额应该差不多吧?”柳青又问道。
贺锋想了一下:“我没有得到那么多钱,因为这里面还有着给别人的回扣。但你说我让公司损失了那么多钱,那差不多是这个数。”
“现在,摆在你面前的有两条路。”
柳青伸出了一根手指,
“第一条路,把你吞下去的那些钱吐出来,给我录一个认罪的视频,签一份认罪书,离开公司。”
又伸出一根手指,
“第二条路,我们报警,用这些证据把你送进去。我向你保证,我会请最厉害的律师,为你争取到顶格的判决。十年有期徒刑,那只是最低。我的要求是,无期徒刑,让你一辈子都在监狱里。”
秦昆差一点没忍住要提醒他在实际操作中无期徒刑并不是真正的无期,一般十多年就放出来了。
但想了一下,这不是抬杠的场合,就忍住了没说,只道:“老板你放心,我有很厉害的律师朋友,一定能帮你实现这个愿望。”
柳青看着贺锋:“现在你告诉我,你要选哪一条路?是私了,还是让我们把你送进去?”
贺锋沉默了一会儿,苦笑道:“那你们把我送进去吧,钱我不会给你们的。”
柳青愣了一下:“你宁可坐牢也不愿意退钱?”
贺锋点了点头。
秦昆冷笑:“你知不知道,我们不只是能把你送进去判个十年以上,同时还可以提起民事索赔,这个钱你还是得退的,而且一分都不能少!也就是选第二条路,牢,你得坐。钱你还得赔。”
贺锋摇了摇头:
“我知道那个道理,但是,我没钱退。我儿子今年结婚,亲家那边的要求就是要在鹏城有房有车,要不然就结不了婚。那些钱我都已经给他买房买车用于结婚,没得退了。”
说这话的时候,他语气里颇有一些怨气。
也不知道这怨气是冲着面前两个人来的,还是冲着那个亲家来的。
如果亲家没有那样的要求,也许他不用做这样的事情,不会遭受牢狱之灾。
柳青和秦昆对视一眼,都知道这个钱大概真的是没法退了。
贺锋自己说到手的没有三百万,就算有三百万,那也不够在鹏城买房买车的,怕是房贷都欠了不少。
这种情况下让他退钱,难度有点大。
秦昆心情相当郁闷——他还跟柳青说好了,就用贺锋退回来的那些钱作为公司的启动资金,现在人家都没钱退了,那拿什么来启动?
然后想起一件事来,冷笑:“你在鹏城不是有房子的吗?把你那房子给拍卖掉,也够补上公司的亏空了。”
贺锋神色很平静:“恐怕要让你失望了,那房子不是我的,是我前妻的。”
“前妻?”秦昆一愣,“你什么时候离的婚?”
“去年底,我就离婚了。我出轨,所以净身出户,所有的财产,包括房子,都过到了我前妻名下。”贺锋道。
“你胡说!”秦昆愤怒的说道,“你现在还住在那房子里!前些天我还看到你们在一起逛街。”
“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几年,离婚了,我们还可以是朋友,一起逛街应该算是很合理的事情吧?”贺锋反驳。
然后又说道:
“至于跟她住在一起,是这样的,我在那里住了那么长的时间,急切间也找不到住处,就跟她商量,租一个房间,每个月给她六千块钱的租金。对,我现在是她的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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