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二十七和三百号作为同一批实验者,他不希望三百号做这样的蠢事。
“可是,我真的太无聊了。”
“日复一日地带着这些怪物出来晒月亮。”
“他们和我们曾经一样,都是正常人。”
“现在变成了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你觉得有意思吗?”
“还有,这些人他们也有家人,这对于他们来说,未免太残忍了。”
三百号的话语听着是多么天真可笑。
二百二十七号赶紧制止他:“得了吧,三百号,你是不是想害死我?”
“你同情他们?”
“那谁同情曾经的我们?”
“我以前是个小偷,人人喊打,在我们小镇上已经没有容身之地。”
“我曾经进去了两年,就被打上了偷盗的标签。”
“我其实已经改造好了,但没人相信我会改过自新。”
“就连我妈,也认为谁家丢了东西,都是我偷的。”
“最后一次,我离开家的时候,是她以为我偷了大伯家的摩托车。”
“她一扁担砍在我背上,差点没把我打死。”
他最后逃跑了。
并且发誓,要让这些看不起他的人付出代价。
他以后一定要出人头地,变得很厉害很厉害,让他们匍匐在他脚下,仰视着他。
现在,他就变得不一样了,随随便便就可以捏死那些人,如同捏死一只蚂蚁。
所以,他对组织感恩戴德,也是组织的狂热粉丝。
这才是他能成为这只小队的队长的原因。
他根本就不会背叛,自己就给自己洗脑了。
“那什么,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他们不接受你,并不代表别人接受不了你。”
“你完全可以换一个地方,重新开始。”
三百号不知道怎么劝二百二十七,这事儿听上去,二百二十七确实比较可怜。
“你知道什么?你怎么知道我没有换个地方?”
事实上,他不止换了个地方重新开始,还找到了一个不错的女朋友。
可有一天碰巧遇到了他堂哥,他堂哥大肆宣扬他以前坐过牢的事,还提醒他女朋友,以后如果和他在一起,不会有好日子过。
后来,女朋友和堂哥走到了一起,二百二十七彻底恨上了这个世界。
“好吧,你确实过得比较惨。”
三百号对此深表同情。
可他自己不是的,他是意外被抓进组织,然后被改造。
好不容易熬过来了,在他眼里,他其实已经变成了怪物。
谁会跑得跟风一样快呢?
他就可以!
以后或许他可以去参加比赛,就是那种电视节目的,小打小闹,赢了冠军就能得到一辆车,或者一个电冰箱。
然后转手卖出去,他就能赚一大笔钱。
又或者,他可以去跑马拉松,据说冠军也有好多奖金。
总之,这个世界很美好,没必要躲在暗无天日的地方,默默期待偷天换日。
这怎么可能呢?
难道这些人没看过电视吗?
反派到最后,都是会被消灭的。
大部分被改造的异化人,异能都是力量或者速度,人家异能者,觉醒的异能就五花八门。
难道老板还感受不到这两者之间的差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