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那位死去的叔叔应是个糙汉子,不会有闲情逸致去读书的。
林守溪拿起了那本书,一看书名:诛神录。
他皱起眉,心想这就是荼毒了那只蜥蜴精的么?
翻开书,扉页上写着作者的名字:鱼仙大人。下面是则是一大堆类似于这本书又名我欲诛神、众神之陵、神魔沉没之类没用的牢骚废话。林守溪一一跳过。
他随便翻了两页正文,发现这本书的故事写得很是离谱,大致讲的是一个少年转世重修,拜仙门,修道法,胜天骄,灭敌手,探洞府,获珍宝……如此循环往复的事情。
“世上怎会有如此幸运之人?若真有,那他的命运定是被另外的存在操控,身为棋子而不自知罢了。”林守溪轻轻摇头,这样的书骗骗凡夫俗子还好,对于他而言是没什么吸引力的。
大好时光用来做什么不好?为何要拿来看这等情节滑稽,错漏百出的文稿?
清晨,太阳光照进屋子的时候,林守溪终于翻到了最后一页。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看完的。
或许是他真的闲得无聊,也或许是离别的悲伤积在心里,总需要什么帮忙化解……总之他读完之后,心情终于有些难得的畅快了。
唯一可惜的是,这本书尚未写完,暂时在一个可恶的地方戛然而止了,也不知何时才有后文。
此书情节虽然粗犷,但笔触却是细腻的,也不知这‘鱼仙大人’到底是男是女。
“此书也非全无可取之处。”林守溪做出了点评。
他正准备合上书时,眼神忽地一凝。
文稿的最后是以一首七行小诗结尾的,这似乎是首藏头诗……
他将为首的每个字连起来读了一遍:
“白樟树下……救救我。”
第71章遇猫
浓夜已褪,薄光洒进窄小的房间里时,林守溪对自己浪费了一晚上时间这件事做出了反省,随后他搬来窗边的木板,合在土窗上,遮住光,假装夜晚还没过去。
关于书结尾的求救,他只觉得好笑——这个书的作者在书中踏九天,战万神,炼星辰,奴大道,焚天煮海无所不能,可在现实中却要将求救信以藏头诗的形式写在书中,未免滑稽。
林守溪也没把这个求救太当回事,毕竟按陈宁的说法,此书在三界村几乎家喻户晓,这么明显的藏头诗不至于没人发现,想来著此书之人早已得救了。
他将书撇到一边,凝神打坐,紫色的气丸在体内顺转,源源不断地汲取真气,去芜存菁,化为已用。
除了黑鳞破碎,他身上几乎没有别的伤了。
林守溪现在是玄紫境,且隐有金光吞紫气的征兆,随着白瞳黑凰剑经真正臻至第一重,他对于‘水’的掌控远远超越了玄紫境的范畴,而老爷爷传授的擒龙手——与其说这是一种功法,不如说是某种他早已遗忘,但忽然觉醒的本能。(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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