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安更喜欢在没有急事时,悠闲而随意地用散步的方式走回家,时光匆匆,记忆里许多流逝却又留下痕迹的事物不时间就会浮现在心头,对比下几年后的情景,总有一种沧海桑田的变迁在自己眼前一瞬而过又回溯的感觉,这种感觉十分奇妙而有趣,并不是其他人能够体会到的。
最后一次离开郡沙之后,就没有再回来,习惯了一线城市的奢靡,却只是目睹它的繁华而很难融入其中,现在自己眼里的郡沙,陈旧中透着一种亲切,尽管已经进入2001年,然而这个城市依然如**十年代一般,里边有着一股节奏缓慢的亲和感,慢慢悠悠的犹如江水,这不是一个一瞬间就会让人感觉到无比陌生的城市。
简而言之,生活气息浓厚。
闲暇的市民,热闹的夜宵摊子,看上去脏兮兮的地面,红彤彤的帐篷,里边点着灯,让帐篷犹如灯笼一样,等待上菜的食客,满头大汗的摊主,长桌上摆满了火红的龙虾,金黄的螃蟹,还有大颗大颗的辣椒勾人食欲。
赵安路过夜宵集市,买了一份小龙虾,稍稍加快了脚步,毕竟时间已经不早了。
离开夜宵集市,渐渐远离了市中心人流繁多的区域,路灯和街道两旁的灯光渐渐趋于昏暗,时不时地可以看到无所事事溜达的小混混三五成群,曾文死了,意味着这一片的混混流氓没有了老大,除了内部竞争,外来势力也要侵吞,对于普通人来说,很难理解他们打打杀杀争地盘有什么好处……毕竟这年头可没有办法随随便便收保护费。
对于道上的混子来说,这却是必须做的,你不去争就会被人认为没有魄力,你不去争,总有人去,有了地盘,就可以开堂子收小弟,又是一股势力……最重要的是,地盘和势力的扩大,哪怕在新拿到的地盘得不到好处,却也是一种声望,意味着更响亮的名号,那么在一些谈判和要价中就更有资格和底气。
赵安不会去多看这些人,盯着小混混看,往往会被认为是一种挑衅,因为多看了别人一眼而被教训甚至打死的事情在赵安眼里算不得匪夷所思,他不怕这些小混混,更不可能被三五个小混混打死,可是手里有龙虾啊,怎么说这些龙虾也比那些混混重要的多。
走过一条巷子,赵安记得每天下午六点到八点这里有一个卖臭豆腐的,生意十分火爆,排队的人超过百米也不稀奇,一到八点,就不管卖了多少,还有多少人排队,卖臭豆腐的老娭毑都会收摊走人……苹果是饥渴营销的行家,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市井里多的是有想法的人。
现在那个老娭毑自然走了,赵安也没有喜欢吃臭豆腐到非得这么排队的程度,赵安看了看地下的塑料小碗和乱糟糟的竹签子,眉头一皱,脚步稍一停顿,(本章未完,请翻页)